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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我们是朋友,你就是喝光我的酒都没关系,但是,唱歌不行。
连花满楼都微笑着拒绝了陆小凤。
陆小凤终于对自己的歌声有了清醒的认知。
他们要去拉哈苏,花满楼则要动身回本家了。
“等我们给你带特产!”
周怀瑾和他挥挥手告别。
陆小凤骑在马上,伸出手将他拉上来。
拉哈苏真的很冷,冷到周怀瑾刚接进那里就冻得直哆嗦。
他已经穿上了厚厚的狐裘,又被陆小凤用披风裹住,可是他还在发抖。
陆小凤无奈:“我们不去东北了。”
周怀瑾从马车里钻出一个脑袋来,向外探去,可惜道:“来都来了。”
这是一句很有魔力的话。
听到这句话的人总能被激起无限的动力。
他们一路向北,终于抵达了这个地方。
拉哈苏在赫哲语中意为“老屋”,这里封江时间很早,一年中有七个月的时间江面上都能够通人,按理说冬天那样的冷,物资又少,那里的人们应该很讨厌冬天——
恰恰相反,拉哈苏的人们每年最盼望的就是这个时候。
“这就是拉哈苏?”周怀瑾从车上蹦下来,事实上他做这个动作有些费力,谁叫他穿的实在是太多了。
“这就是拉哈苏。”陆小凤肯定的回答他。
这是一座冰面上的城市——说城市未免有些将它夸大,实际上它也只有一个镇子的大小。
别看这里外面冷的要把人都冻起来,屋子里却温暖如江南的春天。
屋子里昼夜烧着火,屋子里有这儿独特的火炕,硬硬的,躺上去热乎乎,一会儿就能烤出汗来。
在冰上生火,这听着像是做梦一样。
在冰面上盖房子,本来就是神话里才会出现的举措。
这是一座冬之城,当春天来临的时候,随着冰的解封,居住在江面上的人们早就搬好家了,留下的框架随着一块块冰碴子顺流而下,一起消失在江里,等到冬天再次来临,这里就又会一夜之间变出一座城镇来。
平地起高楼,不外如是。
这里也有冰糖葫芦,是一种黄色的小灯笼似的圆果实,叫做菇娘儿,里面是甜甜的汁水,还有细小的、可以食用的籽,咬起来像鱼子,放在嘴里用牙齿一磕,薄薄的皮在口腔里爆开,满嘴的清甜。
不过现在是冬天,连果子的芯儿都冻实了,要含在嘴里,像吃了热红薯一样来回倒腾,一点点的啃着,一样的甜,这份甜是带着冰碴儿的。
这冰糖葫芦就不能在外面吃了,还有奶制品的冰糕,拿进炉火烧得旺旺的屋内,脱了外衣,坐在小板凳上,一口咬下去,那才叫一个爽字!
这里的人们十分热情,而且风趣幽默,饭量也惊人。
他们第一次吃饭,按照惯例想要叫一桌子的菜,被这里的女主人拦住,上下打量了一下在他们看来精瘦精瘦的两人,摆手道:“吃不了,吃不了,小伙子,大妈告诉你们,就你俩呀,一个菜就够!”
她略带强硬的只给他们上了一份特色的炖菜,锅周围贴了橙黄色的玉米面饼子,扣下来,一面干干脆脆,一面松松软软,放进嘴里还带着点儿甜味儿。
炖菜是一些干货和鸡肉,乱炖到一起,满满一大锅,香气扑鼻,她还真没骗人,就这一份菜两个人都未必吃得完!
“我现在觉得住在这里似乎也不错。”周怀瑾满足的瘫在炕上,快乐的撸着房主家的猫。
猫是狸花猫,被养的肥肥胖胖的,一点儿也不怕生,眯着眼睛趴在最热乎的地方打哈欠,任由周怀瑾在它脊背上摸着,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陆小凤的手穿过周怀瑾的头发,撸猫一样撸着他。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舒服,不过——
陆小凤捏捏他有些泛红发痒的手指,笑道:“不怕冻了?”
这还是怕的。
周怀瑾将手搭在他腿上,这人火力旺得很,就穿着薄薄一层单裤,他隔着布料都能感受到掌下肌肉的力量和温度。
门被敲响了,陆小凤掀开厚重的帘子走出去,周怀瑾像个小废物一样原地躺着。
他从前最讨厌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可如今却也觉得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多难捱。
帘子再次被掀开,陆小凤端着一盆又黑又黄的东西走进来。
“这是什么?”周怀瑾戳了戳,有的硬着,有的已经软乎乎的了。
“这边的特产水果,梨和柿子。”陆小凤拿出小刀切开一半的柿子,里面是浓稠的浆汁,嗦一口,凉凉甜甜的,还有艮艮的果肉,舌头都要鲜掉了。
冻梨化开了都是浅褐色的汁水,沾到手上有点黏,这个不能切也不好切,最好整个吃,先要开一个口子,吸里面的汁儿,吸得差不多了,咬一口果肉,口感绵软,咬起来还有点儿脆,还沙沙的,是果肉里面细小的颗粒,和菇娘儿口感还不一样,也很好吃。
这就是拉哈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东北还有一种好吃的水果叫甜杆儿,细细的,手指粗,和甘蔗类似,但没那么硬,是翠绿色的,很甜,叶子有种青草的清甜味儿,咬一节很轻松,脆脆的,嚼起来是想象中的那种蜂蜜该有的甜味儿,汁水充沛,我妈不拦着我,我自己一下午能吃五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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