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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锅包肉也很好吃,这是哈尔滨特产,据说最开始是咸口,不过是真好吃。我喜欢薄一点的肉,做好了干干的,或者红彤彤的糖浆,就是有点废牙,因为肉太薄就比较难嚼。用番茄酱做的颜色比较好看,白醋就是黄白色,没那么诱人,我爸试过用柠檬汁和柳橙汁,都没番茄酱的好吃。红亮亮的汤汁,特别稠,每一片充分的裹匀了,味道好极了。
铁锅炖最常见的是玉米、土豆、窝瓜和豆角干,有的也会放茄子,然后放五花肉,最绝的其实是猪皮,但我家没人吃(除了我爸他不挑食),五花肉也要肥肉多一点,吃着才香。
同理,炖酸菜也是如此,酸菜汤盛出来,烤好的干辣椒捏碎了洒进去,就着白白胖胖的大蒜瓣,热乎乎的,贼舒服!
酸菜里面还可以放血肠,血肠我不喜欢外面的肠衣,血块掺了调料,不沾也行。
我最爱吃皮冻,用猪皮加水熬制,一头花,一头清,蘸料是酱油掺上蒜末,还可以放黄豆酱(就是东北大酱,我姥姥做的好吃),啧,那滋味!
冬天用鸡蛋和大酱炸好鸡蛋酱,鸡蛋见块,上面浮着油,秋天晒干的萝卜干、大白菜,过水攥干,配上葱和干豆腐,一卷,噫!滋儿啊!
我还喜欢啃骨头,一定要肉很少那种,炖的有滋有味,骨髓贼香!然后加了土豆和山药,要很面很面那种,多出来部分要碎成糊糊,沾在肉上,入了味儿了,拌饭吃好吃。
馋了馋了,口水都出来了(><)☆
大家来东北一定要尝一尝啊!ps我们吉林菜量确实挺大的,点菜往少一个人的数量点,不然真吃不了!
第七十三章
他们在拉哈苏呆了十天左右,然后依依不舍的离开这里。
主要是周怀瑾在这里真的呆不下去,他从没来过这么冷的地方,再待下去要冻坏了。
他们打算转战西北,那里没这么的冷,而且烤全羊也很不错,陆小凤刚好还有朋友在那里。
周怀瑾笑道:“应该说,这天底下哪个地方没你陆小凤的朋友?”
陆小凤也笑,手里拿着在拉哈苏买到的高粱酒,赶路的时候喝一口,寒冷就被驱散了。
他把酒抛给周怀瑾,周怀瑾一手抓着缰绳,用嘴咬开塞子,灌了一口,抵在胸前盖好盖子,又给陆小凤扔了回去。
他俩就这一个皮水囊,你一口我一口,喝一口嘶一下,被辣的几乎要冒汗。
陆小凤的朋友待在一家赌场里,据说他现在是赌场主人的小舅子
但是他们先被三个穿着绿袍子额古怪老头拦了下来。
“九天十地,诸神诸魔。”
陆小凤已经认出了他们是谁。
他们就是昔日昆仑大光明境小天龙洞里面的“岁寒三友”——寒梅、孤松与枯竹,可是他不知道这三个人是什么时候成了西方魔教的爪牙,更不知道他们三个来找自己做什么——肯定不是要请他喝酒。
因为请陆小凤喝酒只需要带酒来就够了,何必找三个枯瘦枯瘦又凶神恶煞的老头子?
陆小凤勒住马,叹道:“几位也是来问紫禁之巅那一夜发生的事的么?”
他想不到自己哪儿得罪了这三个人,他暂时还不想找麻烦,麻烦最好也不要来烦他。
他们吃不成鱼,只好来尝一尝羊肉,还不想自己变成羊,被放在这边的火上烤一烤。
孤松嘶哑阴冷一笑:“我们不问你这个。”
枯竹接着道:“你就是陆小凤?”
寒梅最后道:“那你就是琅琊剑了?”
他们只知道周怀瑾姓周,是个很神秘的人,只和陆小凤来往,剑法先后得到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认可,是江湖上新崛起的一名剑客,因为相貌的缘故,被那些女人家交口称赞、念念不忘的。
“不错。”周怀瑾道。
“那我们就没找错人。”枯竹道。
“你们找我们有什么事吗?”周怀瑾皱眉道。
他们忽然向两侧让开,露出一具棺材。
周怀瑾和陆小凤对视一眼,在彼此眼中都看到了麻烦。
陆小凤道:“这里面是谁?”
棺材陷进土里去,显然不是空的。
棺材里面还能装什么?
反正不会是酒。
那就只能是死人了。
寒梅擦了一下眼泪,枯竹低下了头,唯有孤松仰天长叹道:“九天十地,诸神之子,遇难遭劫,神魔俱泣。”
果真是个大麻烦。
诸神之子,还能是谁?
总不会是他们的教主吧?
当然不是,因为玉罗刹死的更早,棺材里的是他的独子,西方魔教的少教主玉天宝。
一个麻烦程度和他爹不分上下的人。
周怀瑾抿抿唇,道:“节哀。”
寒梅盯着他们一会儿,阴恻恻一笑:“看来这些日子你们是真的躲到了深山老林去。”
周怀瑾不喜欢他的表情和强调,怼道:“我们去哪里,是我们的自由吧?”
孤松道:“方玉飞难道不是你的朋友?”
陆小凤道:“是又如何?难道杀人凶手是他?”
“那你们应该是去报案,而不是来找我们的麻烦。”周怀瑾冷冷道。
任谁被人半路拦下来都不会痛快,被这样咄咄逼人的质询威胁就会更不痛快。
枯竹道:“没想到陆小凤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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