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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滴答滴答地淌过去,姜然的额角渐渐沁出了冷汗。
    苏敬环在腹部的手越来越紧,他勒得她很痛,但他根本没有见好就收的意思。
    沈伽唯则保持缄默,在外奔波了一天的他可能也是倦了,他将双手交握起来置在腿上,坐姿规矩地像个小镇牧师。
    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东西。
    她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东西。
    如此风平浪静地多捱了十分钟,就在姜然已经放下警戒的时候,旁边坐着的沈伽唯突然开始脱衣服了。
    围巾,风衣,腕表,然后他松开了衬衫领口。
    那大约是个以慢速运行的长镜头,她只用眼角余光就看得清清楚楚。沈伽唯用手指粗鲁地拧着眼睛,拧了一小会儿后,他将那只手放到姜然的膝头,五指一收就攥住了她。
    她的膝盖和他的手一样凉。
    都说三角形是最坚固的结构,可沈伽唯觉得这纯粹是扯淡。
    他们三个人才不坚固。他们的关系是建在流沙里的城堡,能撑多久全凭老天开恩。
    因为假如它真的坚不可摧,他怎么会呼吸困难,脊椎钝痛。得亏他还端坐在这里,如果是站姿,他都不晓得自己能不能站稳了不晃悠。
    沈伽唯对电影里嬉闹欢腾的画面视而不见,旁人的笑语与他无关,他只看得到姜然裸露出来的皮肤。那件灰色羊毛衫很宽很长,软软地趴在她腿上。
    昨晚,他们必定共度良宵了。
    觥筹交错之际,小然会对阿敬微笑。她那么怕他,所以她一定会笑。
    再苦也会笑。
    她嘴角有新鲜伤痕,指尖有泛青的淤色。他看见她脚上的条纹短袜,袜筒一高一低,像个淘气的坏孩子一样惹人怜爱。她小巧的脚趾蜷起,就蹭在他和苏敬的裤缝之间。
    在他和苏敬之间。
    “过来。”
    沈伽唯平静地出了声。他没看她,他只是单纯在发号施令。
    “过来。”
    始料未及的是,苏敬居然仗义地替她说话了。这等千载难逢的贴心事,姜然在最放肆的梦里都不敢肖想。
    “她今天不太舒服,不如让她早点睡。”
    “过来。”
    沈伽唯几乎要把电视屏幕盯出一个洞,他突然耳鸣大作,一只耳朵似乎是聋了的。
    他接连说了三遍,却见姜然依然被苏敬搂在怀里。到了这个份上,沈伽唯终于不再像个坏掉的答录机一般重复自己,他按着她的膝盖站起身来。
    姜然不知道他使了什么巧劲,她仿佛是被连根拔起的植物,轻而易举地就脱离了苏敬的控制。
    看似疲累的沈伽唯力气大得吓人,他一手托住她,一手帮她把背上的羊毛衫拢严实了。手势慈爱的很,好像是真怕她会着凉。
    “这衣服借她穿穿。”
    他低眉看着坐在沙发里的苏敬。
    “一会儿弄脏了,我再赔你一件更好的。”
    第24章 魔物 < 与我同罪(草莓炒糖)|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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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魔物
    斯文的沈先生说,他要弄脏她。
    姜然便知道,他一定会弄脏她。
    被沈伽唯抱上楼时,她昏沉的脑袋始终埋在他的颈窝里。睫毛在颤,呼吸很烫,她就像个垂死的动物一样折在他手里。
    沈伽唯每向上走一步,随着步幅的震动,他就能和她做一次亲密接触。小然的唇会贴住他,很软。然而她越是用这种任君处置的态度待他,他便越光火。
    沈伽唯不舒服,是因为这不乖的妮子突然变得超乖巧,她胆子真大,她刚才还和苏敬同仇敌忾地试图对抗他。
    他们窝在沙发里卿卿我我看电影时,他正可悲地站在店里给她挑礼物。
    店员一口一个沈先生,她们都不知道他是准备买来向沈太太示好的。
    新款,经典款,小羊皮,天鹅绒,米绸的素净,酒红色的浓烈。
    沈伽唯成天穿着黑白灰的老三篇,却总想把姜然打扮成另一个极致。小然那么漂亮,那么有才华,她应该拥有世间最好的东西。但凡他还掏得起钱,他就愿意把那金山银山堆在她脚下。
    纵然一掷万金也博不到美人一笑,他都看得开。
    在沈伽唯的世界里,本来就不存在什么水到渠成。沈氏殷实没错,但家训历来讲究亲力亲为。
    伽唯。这事爸爸真没办法帮你,你要学会独立思考。
    是了。那些个跨不过去的沟啊坎的,他必须挥着镶钻的金锄子自己开山辟地。想吃滋味最劲的果子,自然也得自己培。至于能不能种瓜得瓜,基本属于上帝该操心的范畴了。
    他只管尽力而为,他只管尽力折腾她。
    沈伽唯在结账时,偶然间抬头看到了橱窗里的巨幅背景。他会有轻微的走神,是在那一刻想到了姜然的画。
    斑驳陆离的色块扭曲在画布上,初见时仿佛是无序的,看久了就觉得那东西像个摄人心魄的魔物,它和主人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似有若无是她的武器,她总能轻而易举地伤到他。
    不多不少,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
    拾级而上的沈伽唯自觉耳鸣仍在加剧,偏头痛的老毛病好像也出来了。
    他正抱着姜然,手心里捻着的却是弟弟的羊毛衫。那料子柔软轻薄,一捻便是满手的暖意。它矜贵无比,它根本不配罩在阿敬身上。
    沈伽唯记得苏敬第一次出现在大宅里的样子。他确实忘不了。
    曾经的二少爷,拘谨又小心,当真像只迷路的小绵羊。他一身棒针毛衣和牛仔裤,讶然地望着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男孩。
    他面相贵气淡漠,穿法式衬衫和裤线笔直的西裤。男孩扶着楼梯扶手缓步下移,直到与这外来的野种面对面。
    他们长得一点儿都不像。
    发型,眉眼,再到身上的味道。沈伽唯乍一看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物,然而他竟能噙着浅浅笑意,主动和苏敬握手问好,这举动无疑让对方受宠若惊。
    可他又实在瞧不上苏敬,他甚至鄙视对方的名。
    这身份的人,哪里配得上一个敬字。
    沈伽唯自认这辈子做过最愚蠢的善事,就是没有找个机会把阿敬就地正法。这样肮脏的狗东西,他须得一刀一刀慢慢剜了才叫痛快。
    所以他为什么没能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