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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诸葛英道:“不行么?”当时她要了一批学武的童子,李玉轩立马就给了。可要是不给,说就是了,何必当初给她呢?自己本来是有事情要教授他们的,你现在后悔了,要拿回去,不是专门断绝我的愿望么?诸葛英毕竟是个女子,想到对方是要将这些学武童子要回去,心中有些委屈。
    赵榛却是笑道:“怎么会不行呢,我给了李玉轩一份名单,这些人可以随意问他要足够的人手,你是其中一个。”
    听到他的话,诸葛英心中感动。自己是个兵法家对方只是听说,便能如此相信自己,给自己一定的权限要人。给了其他的亲王什么的,绝对不会相信自己。相信了,也不会给自己如此大的权限。信王真是非常人也。
    虽然心里感动,但是面对这个厚脸皮顺杆往上爬的亲王殿下,诸葛英嘴里却是讽道:“如此,殿下千岁,我还真是感到荣幸喽!”
    “只要把你写的教材和教授那些童子的东西都给我看看就行了!”赵榛说道。赵榛在得知对方的祖上很有可能是诸葛亮或者是诸葛亮家的人后,便知道对方祖上的兵书恐怕是诸葛亮传下来的。
    赵榛的兵法战策是从后世学习诸多经验而来的,但是他面临的战争都是飞机、大炮、坦克、导弹甚至激光扫射、核弹威胁的立体式全方位的现代化战争。他的兵法所学,其实还不及岳飞。所以看到一部完整的兵法,是他迫切需要的。
    他轻步移到诸葛英的身边,他喜欢诸葛英身上浸透着的一种特殊的女儿香体味。诸葛英在战争中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是女子,是因为她当时随身带着发臭的狐鼬臭馕掩饰自己的味道。那股臭味让所有士兵都远离她身边,这也是为何她不被人发现的原因。
    此时诸葛英翻眼看向赵榛,说道:“我不是那种女人!”看着诸葛英的娇俏。赵榛有一种直接就想把她按倒推掉的想法。诸葛英英姿飒爽娇俏美丽的样子,不禁刺动赵榛心里那根敏感的神经。
    但,赵榛忍住了,他首先不是一个强来的人。当然,赵构的人除外。而且赵榛知道自己如果强来,诸葛英一定不能拒绝,也无法拒绝,但自己在她的印象里的好感也就全毁了。赵榛要人,还要心。
    从知道自己是亲王的身份之后,这个女人依然如故的对自己冷淡,丝毫不怕死亡的威胁。赵榛就知道这个女孩,是个坚强坚韧而又极具自主性格的女人。从战场上冷静面对死亡的女人,你指望威胁一下就能吓到她,那是做梦!对待冬余的方法是绝对不能对在她的身上的。
    “我虽然非常喜欢你,但我舍不得强迫你的。英!我会让你喜欢上我,死心塌地爱上我的!哈哈哈……”赵榛这样说道。
    诸葛英摇摇头,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她真是怕信王赵榛飞扑上来,那她可真没有办法。的确,她的手上还提着剑,但见过赵榛武技的她知道,在赵榛的面前,剑等同于无物。
    赵榛的这句话,她也感觉心湖中泛起了微澜。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如一根鹅毛轻轻骚着她内心的痒一样。自强的诸葛英并不拒绝被人爱,但她知道,赵榛也许对她有好感,事实上只要是漂亮女人,赵榛一般都会起好感,但也仅此而已。但是,诸葛英想要的是一个听话顺从的丈夫,她是一个强势的女人,但是面对赵榛,她感觉到了一种强势,一种优秀,一种权威!一种说不上来的对方比自己优越无数倍的感觉。
    “那么,让我们一切如常,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诸葛英提出了提议。“不行!”赵榛道:“我要你为我做事!”诸葛英心中一动,却是装糊涂道:“我不就是在为你做事的么?”
    赵榛哼了一声,转头看天,一股浩然之气喷薄而发。他说道:“现在天下风起云涌,日月变色,金兵大举南侵。你我家族纷纷蒙难,此时,正是我辈出头抗敌,剿灭金军,扬名立万青史留名的机会。千古有史,青史有名!我想要在上面留下的我的名字,不仅仅是大宋信王赵榛六个字,而是灭金吞夏,帝国幅员辽阔到天涯海角的一代帝王!你呢?仅仅是养蜂?动员将军?兵法老师?”
    诸葛英暗暗吐出口气,胸中顿然开朗。她上前一步,与赵榛并肩而立,仰头望天,风中,那秀发飞扬了起来。看着那漫天的浮云飘飘,遥远的冬日,诸葛英轻轻的说道:“金兵如果如此好灭,那宋国也不会轻易就失去了无数的土地了!”
    赵榛朗声大笑道:“哈哈哈!金兵能不能灭,那需要我来书写。历史从来都由胜利者书写,等我日后胜利书青写史,自然什么就写什么。你这般瞻前顾后,可是有怕金兵?”
    诸葛英摇摇头,道:“我有什么怕的,我连死都不怕!可是我要问你,你是一个男子,而且还是信王千岁,就算抗金失败了,想要留名也是容易。但我怎么留名?成为你众多妻妾之一成为信王侧妃吗?”
    诸葛英自然是想要留名,这个世上,谁又不想青史留名?为了出名,无数人为了留名不顾一切。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朋友,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师父,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妻子,甚至有的人为了出名连自己的亲生父母妻子孩子都可以一起杀了。为了出名,很多人都疯了。
    诸葛英学习先祖留下的兵书,自然是想要在青史中留下自己的名讳,但并不意味着她想要以某某王爷的侧妃这一称呼来留名。这个自视甚高的女人,如果不能留下威风凛凛的青名,那她宁可不留名!
    赵榛一把扳住诸葛英,诸葛英呀了一声,头当即向后仰了一下。赵榛拉过他来,认真地说道:“他朝我挥军灭金国之后,当拜汝为上将军,统领一方兵马,你意如何?”
    不说诸葛英,就连赵榛旁边的冬余也是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赵榛在还没有打败面前的金兵地时候,就想着灭金国的美事。灭金国,谈和容易?就连现在所有的激进派的将领们,都是想着恢复河山迎回二圣就罢了,这个家伙想的却是灭人家金国,谈何容易!谈何容易!
    而赵榛,他现在主力军兵不过十九万,连上十万由新兵和老牌义军组成的后军老营,加上各地的地方守备军队,顶死了四十余万人。比金兵中仅仅是汉人军的数量还要不如,他这样的实力居然已经在想着灭金国了?要说他是野心大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他当灭金国是绞杀一窝耗子么,想灭就灭?
    甚至,现在的赵榛还是处在生死关头,打败了金军的这次来袭大军,还要看情况,他才有继续抗金鼎立于宋金之间第三势力的话事权,不然的话,死都不知道要怎么死!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想着灭金!
    诸葛英也是给赵榛的话给雷击了一般,上将军哎,上将军!一国仅次于元帅的最高军职,同也也是意味着千万的兵马,无上的权威。但还有一点。诸葛英本以为自己这辈子是没有可能实践自己祖传的兵法的威力,可是现在不同了,如果她真的是上将军,如果她真的可以统率一方兵马,那她可以做什么?诸葛英忽然感觉自己的心动了。
    成为一方势力的上将,统一方军马,花木兰都比不上,效仿那挂帅的穆桂英,女上将军,如果再做出一点什么成就,击败金军,那……
    诸葛英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了,她觉得如果这一切能成功,那她就算是给信王赵榛当小老婆又有什么关系!当然,她及时的制止了自己的这一想法,因为这只是赵榛的空说大话。她知道的,赵榛的老婆不多,一个是正牌的王妃,与赵榛生死与共一起逃出金军押解队伍的大家闺秀,名门之后。另一个是赵邦杰之女赵青儿,也算是将门虎女,统领十万后军。
    诸葛英缓了口气,她相信赵榛能给自己想要的上将位置,但是哪里有诸多的兵马来供自己统领?现在的赵榛侧妃的赵青儿,本身其实也不是兵法家,只不过能守成带兵,按照赵榛的方法练兵罢了。说她又多么的有本事,也并没有。赵青儿道:“你现在任何敢夸口灭金国?而且,一国上将军只有皇帝能封,就算你是亲王都不行。你怎么封我上将军之位,你当这是大萝卜么?”
    赵榛微笑道:“你动心了。”不待诸葛英说话,他先说道:“第一,我什么时候承认过皇帝是赵构来着?只要我打赢了金军,以后迎接回二圣,我要求个太子之位不可以么?至于皇帝么?让他们三个去争夺好了,看他们是谁的根基深厚。别看赵构看起来根深蒂固,但是其实他非常害怕我大哥和我父皇回来,毕竟他的皇位不合我皇族的规矩。所以,我封岳飞为大帅,封马政与赵邦杰为副帅都可以,你一个上将军为何封不得。”
    说着,赵榛拍了拍诸葛英的肩膀,继续说道:“第二,你要是助我,你就是我的上将军。不要觉得我是为了你的美貌,你的容貌身材是好,也很迷人。但我真正看中的,是你的兵法之学。其实我看了你在兵法上的见解,的确有一定的成就,但并不透彻。你脑子里的是你诸葛家祖上的兵法,甚至有可能是一代军事天才诸葛亮亲自编写的。但是理论必须实践,不管怎样,那都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兵策。一旦你同意,与我同舟共济,你就是我的人,我立时可以封你为我青石城的主管经略,我不在,青石城就由你来发号施令!一旦机会成熟,你就是我的上将军。”
    听到他的话,诸葛英眼睛顿时一亮,这时赵榛才发觉她目光中的清明和闪亮。这个女人,不简单。赵榛想道。
    在青石堡垒内部主塔楼里的大厅,密密麻麻的所有青石城的各级军官和官员都来了。
    “我说的不多,从今天起我就代替高将军,就职本城经略使,我希望你们听我的命令,因为我代表的就是殿下千岁,我做的好不好你们不要管,因为我做的不好,王爷会解我的职,我做的好,你们不听命令就算我不处理你们,殿下也会处理你们。我的主要作用是为千岁解决琐碎的杂事,下面,我将宣布三件事情。”
    诸葛英清了清嗓子,淡淡地,却又铿锵有力的说道:“第一件事情,就是武器装备的准备。第二件事情就是粮草的准备。在千岁出征前,你们一定要把王爷要的武器装备打制齐全,粮草准备充足,我想这并不是太难,也就是说,第一要务以满足大军出征为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大家都要帮忙配合。”
    “第三件事情,就是我将负责训练一批军官,学习兵法战策。不要小看我之所学,我要教给你们的,是我诸葛先祖诸葛亮那神鬼莫测的兵法。”
    诸葛英大声的对聚在一起开会的青石城中高层说道:“大家—定要同心同德,为我青石城信王军征伐金军的再次凯旋,做好充分的准备。”
    赵榛现在的一万亲卫左右军和三万人组成的六支禁卫军,都是清一色的骑兵。这些骑兵都是经过与金军血战后,并且经过刻苦的训练后,拥有了极为强悍的战斗力。
    而信王军主要的对手就是金军骑兵,金军骑兵是以弓箭为首要的做战兵器地,而且他们还发明了拐子连环重甲骑兵。事实上,他们就是利用这个战法击败了数十万上百万的辽军,灭亡了辽国,而后又南侵宋国,占了大片土地。
    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成吉思汗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第116章 光大中华
    金军的骑兵还不算是最鼎盛时期,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那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统帅下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蒙古人的强大是他们发明了超强的大弓!也就是长弓的一种,它的特点是能射得远和穿透力强。加上蒙古人吸收了汉人工匠为他们造出了各种火器和攻城武器。这才让强大的蒙古军队攻占了大半个欧亚大陆。
    所以,弓箭和弩弓都是赵榛催促兵工厂快速的生产,远程武器,是信王军骑兵未来所发展的方向。
    几天后,按照赵榛的意思,所有信王亲卫军和信王军禁卫军的骑兵们都开始正式换装了。其,亲卫军就在青石城,也就是赵榛的眼皮子底下换装。而其他禁卫军部军队,分别在各自的防区进行换装。
    原来的信王军骑兵,每人一支骑兵长枪,一把马刀,一副胸甲,一条裙甲,一只小盾。
    现在新发下来的东西可是不少。每个人一顶圆盔,一张恐怖的面具,胸甲与甲裙不变,小盾换成了盾刀和盾刺。短皮的靴子,两条绑腿绳。
    此外,所有骑兵的长兵器不变,还是斩马刀或长枪,不过外加两把长弧刀。每人还配有轻弩,少数人配备了重弩。这重弩可是地道的大弩,一箭可达一百五十步,可穿透铁甲。大弩的威力就在于此了。可惜的是这种弩虽然厉害,但却太重了,一般来说,除了赵榛、严成方、狄雷、猛兽等悍人外,是没几个人可以用手上矢的,都要用脚蹬才可以蹬开。
    赵榛现在要人研究新式的铁臂弩,但这不是说造就能造出来的,是须要时间的。当然,还要改进。因为如果仅仅只是换成铁臂,那并不难,难的是,赵榛要在弩上加小机关,能拉齿轮加力,可轻易的上箭矢进行连发。如果一把弩不能随意的上弦,那怎么提高射速,如果仅仅只能步兵用,那还有什么意思。赵榛要骑兵弩,为此,他不惜让工匠们降低铁臂弩的射程和威力。
    可现在,赵榛必须给手下人发这种木质弩,他一口气发下了一万具轻弩,加上大弓、重弩和飞刀及标枪,这正好给每一个骑兵士兵一人一个远程武器。这些轻弩虽然在马上好上弦,可射程近,临战的时候射出一箭,恐怕对方的骑兵就杀上来了。不过造价便宜,量产速度快。
    当然,赵榛给大多数士兵准备了的还是最容易造的大弓。这些弓是赵榛令青石城兵工厂自造的,不是昂贵的胶合弓,赵榛弄的是直弓。这种弓简单易作,用上好的柘木进行加工就可以了。拉上牛筋,威力非同小可,能一下子射出七八十步去。唯一问题只有一个,这种弓力量太大了,不是那么好开的。
    赵榛与诸葛英在—座山包上并肩而立。赵榛身后几十丈远的狄雷与赵小刃“紧随”在两人身后。赵楱与诸葛英两人看着山谷的士兵们欢天喜地的把玩自己的武器装备。对于士兵来说,有新的武器新的甲具,这就是生命的保障和立功的资本。虽然这一切意味着上战场,但经历了好多战争的信王军士兵们却并不在意。
    因为士兵们己经知道那个强大的徦高庞就是无敌的信王赵榛。无敌信王殿下与他们在一起,一起战斗。只要有信王的战场,信王军就纷纷发狂发疯的斗志昂扬了起来,不怕任何苦战。因为他们知道,武双全的信王王爷赵榛,是无敌于天下,是不败的神话。
    本节 狂人 手打)
    赵构看到金军被岳飞的岳家军打的节节败退,甚至金国内部北方的百姓纷纷发起义举,准备迎接北上的岳家军。但赵构却坐卧不宁,非要连续发出十二道金牌令让岳飞回来,并派秦桧去杀岳飞,是因为岳飞真的那么可怕吗?当然不是的,一介爱国武夫,忠心为民为国,保宋国祚的大臣而已。
    但问题是他的忠勇之名震动所有的人,他的名气又是那样的大。只要他还活着,民心就会心向岳飞,民心军心就会真心实意的牢固的拴在岳飞的身上。赵构认为自己的皇权,随时都有被岳飞颠覆的可能!
    赵榛现在也许不如皇帝赵构名义正,手下人也不如赵构兵多,治下百姓也不过是赵构治下之民的两成,但他本人是谁?一力搏万千的大宋亲王!他的名气现在已经让金国知道这个人了,而且将他视作大敌。也许现在信王赵榛勇武的名声只是初传了出去,人们知道有这样一个王爷一心抗金。在宋金两国,却是大多数都是知道,信王赵榛厉害,是万人敌。
    所以赵榛有信心取胜,不仅如此,将来他走向灭金之路时,就不仅仅是动用汉人的力量了。因为他收编番人军,所以将来也可以统领番人部落联合抗金灭金。
    现在面对信王军,金都统完颜阇母就怕了他了,死守不攻。一旦赵榛打过去,结果会如何,还真是不好说的。也同时说明了赵榛之勇的威名地厉害。
    关外少数民族只信勇武之士。他们部落原的族长一般都是由族的勇士担当的,在一些小部族里,如果一个族长老了,儿子又没什么出息的话,那他就要找族的勇者把位子让出去,少数民族的部族,绝对不能让一个无能力的人当族长!如果这位族长不这样做,那勇士可能就会杀了他,而夺得他的族长位置。
    当初,女真人抓住了猛兽,但死活没舍得杀了他,就是因为猛兽是一个勇士,一个战斗力强大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死了。
    以赵榛大宋亲王的出身,加上他个人的武力,一旦打出了威名,打出了气势,那他夺取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等部落的权利,去灭金国。其实并不难办,也不算奇怪。这一切只在于你去不去做,只要做了,就有可能成功。
    “你有十足的把握击败金军吗?”诸葛英问赵榛。对此,赵榛沉吟了一下,然后道:“你也学过兵法,当知道刀兵之事,何来十足把握之说,但我有十足的信心!”
    诸葛英深吸了一口气,道:“记住你的承诺,我就和你一起赌下去,我要当上将军,你在实现我的愿望前,不准失败!”
    工匠兵工厂管事来了。赵榛笑道:“你们做的很好,几天的工夫,你们已经把事情办下来了,还有什么事么?”兵工厂管事忙拜首笑道:“王爷,小的来是禀告您,下面的人已经把王爷的神奇兵器打炼出来了!”
    赵榛目光闪动,笑道:“在哪儿,拿上来!”赵榛光有短兵光华双剑,没有合适的长兵器。常常一场战斗下来,他的纯铁长枪先报废了。所以就需要他有一把自己的强兵!此点就和吕布的方天化戟!李元霸的八棱紫金锤,等等绝世高手都拥都绝世神兵是一样的。
    两名健壮的工匠抬着赵榛所要的神兵利器来了。这把兵器的长像应该还算是一把枪,长度大约一丈,枪尾是一截巴掌长带着血槽的尖刺,枪身上留刻着的竟然是贯穿整个枪身的几条放血槽地纹路,如此巨大的几条血槽,足可以瞬间放干一个成年人全身的血。在枪的头部,马尾鬃毛制成的缨子穿在枪头下,枪缨之上是一截小臂长的枪刃,那枪头有些大,带有无数倒回刺钩。整杆枪由于是合金钢,加入了各强韧硬度的金属和稀有元素,让神枪通体呈现紫金色的光茫,当真是好一把神兵利器!
    其实这把枪是分两部分的,那枪头是和枪身是可以分开来的。这是个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赵榛上战场撕杀,主要靠的是长兵器,万马群拼杀破甲穿盾,十分耗费武器刃口,就算是合金枪头,也总有磨损的出问题的时候,所以,可以替换的枪头是必须的。
    赵榛画出来了,他们就打出来了,出工又出力,这把枪当然很重,要两个人抬着。赵榛一把抄在手里,心理算了一下,大约八十多斤,相当于现在一袋半还多的白面的重量。
    这件兵器,整体散发着丝丝青紫色的光芒,那枪头枪尾上的利刃闪烁着寒光。战场之上,谁能挡得住这样的神器大枪?以赵榛的力气,抡开了使,当真是碰着死,磕着亡。
    看到如此的神兵,赵榛忍不住了,他喜爱的一伸手,把上衣外袍揭下,整个上身精赤的肌肉都露了出来。一块块肌肉活着似的跳动着,对这样的一把枪,赵榛喜欢极了。赵榛会让这把神兵利器有一种活着的感觉。
    此枪本就是凶器,被赵榛一舞,只听得枪缨上带出的重重风响。随着赵榛的舞动,枪身与空气发出“呜呜”的声响,空气里发出一声声的震荡。赵榛连连出枪,打得劲风凛凛,带出寒意点点。周围观看的人等都不住的往后退。工匠们也是脸色发白。他们都是知道这枪的重,也是知道了一般人根本就舞不动。可这枪在赵榛手上左右飞转,从他的前后左右上下翻飞,如一条盘旋在他神边的真龙,伴驾左右一样。
    赵榛舞了一会儿,瞬间放势停止,一把将枪尾扎入地上,将枪深深的刺入了地面。赵榛看了看自己的武器,心里的满意是说不出的好。
    此枪的重量、手感,都是极好。而且赵榛能感觉到自己与此枪的一种默契,能让他达到天人合一、人枪合一的超级大宗师地境界。
    赵榛对兵工厂管事道:“此枪何名?”兵工厂管事弯腰低头笑道:“这当然是由王爷千岁您来起名了!”
    赵榛看着这把枪,喜爱非常,嘴角微微翘着,说道:“好,就由我来起名。以后,这把枪,就叫‘大神龙’好了!”这话一出,所有人若有所思。
    好一会,诸葛英道:“好一个大神龙,殿下,你那对宝剑我记得叫光华双剑吧,您这两种兵器,可就是光大华的意思了。您有了它,这场大战又多了两分的胜算!相信不要多久,您的勇名就会再次随着这件神兵利器名扬天下了!”
    因为大宋汉人们自己叫自己为国,也叫华。在宋朝,说国,其实也是宋国。当然,虽然有些排外的将辽东汉人说成是番邦的汉人,但是那个时候的宋朝汉人,已经开始称呼自己为国、华等名称的人了。所以,赵榛的两件兵器取名光大华的意思,诸葛英还是明白的。
    解决了兵器的名称问题,赵榛下令让士兵熟悉一下自己的兵器,同时,赵榛向战士们宣布,战斗打响之后,所有骑兵都可以立功升级。
    最低等的是普级骑兵而后是级骑兵、高级骑兵,其待遇薪水都不相同。而后是骑士。升级为骑士的,就可以升官为伍长、什长。升级为大骑士后,就可以升官到都头、小校的军职职务。经由主官的证明,普级骑兵杀敌的数目为五,可为级骑兵,杀敌数目为十,为级骑士,杀敌三十,为高级骑兵,享受高级骑兵的一切待遇。如果战死,将留名刻碑纪念,受后续士兵的香火,而如果战死前有家小,其家属将会得到免税的补助金,保证家属衣食无忧。
    不要小看这种阶级待遇,低级骑兵也就是普级骑兵,就与一般的士兵工薪一样。而级骑兵就要高三成,高级骑兵高一倍呢!至于更高的骑士则直接成为伍长和什长,多更多的薪金。
    同时,在战争前,赵榛继续做自己的老本行,忽悠人。自从从五马山开始,赵榛就以忽悠将士们为己任了。对于金兵赵榛做了一些宣传,他口若悬河,舌鼓如簧,说金兵汉人军士兵不足虑,很好杀。如果是他们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杀二十了,如果他们听从命令,按号令行事,杀一百个敌人是很容易的事情!而正儿八经的女真人,杀一个顶其他金兵两人之数。
    其实赵榛说的很似那么回事,但也的确是事实。如果打起来,现在的金军是绝对无法和赵榛在同等兵力下正面对抗的。就算是纯种的女真金兵,与赵榛正面战,也是五五开。着还不算赵榛个人勇武提升士气,以及赵榛从来不与金兵不打规模宏大的正面战争,只会偷袭、突袭!
    赵榛给军队宣传了之后,剩下的就是那些小寡妇、漂亮姑娘以及能说会道的男人们所组成的宣传将军、动员将军们的事情了。
    赵榛回到堡垒主塔楼,一进大厅,就见诸葛英身前的军训计划书,赵榛笑道:“感觉如何?”
    诸葛英知道他的意思,这时看自己的见解能力呢。她说道:“我都看了,新兵的训练量一点点的加重,特别是其还有一个持续一个月的长跑训练,这是训练急行军的吧!”
    赵榛心里叹服,到底是高人,这话一点就透,一说就明。对比那个时候,能明白这个道理,其实是很不简单的。在那个时候,哪里有急行军跑步赶路的道理?那样的话人受不了不说,还会比骑兵都跑的快。二万五千里长征如何走出来的?双脚超过光头军的美国支援地汽车是如何实现的?经常就是急行军跑出来的!
    赵榛说道:“金军强大,尤其是女真人大多都是骑兵。大军作战,首重机动力,而我大宋军军事废弛,都是慢慢的行进,岂不是怡误军机。好多时候,大宋军队还没反应过来,人家金军就瞬间攻袭千里之外了。战争,机动力是关键啊!”
    诸葛英笑道:“王爷所说甚是,在我大宋国看来,大军开动,动辄就是几万人,十万人,甚至二十万大军。其实,这里面真正的主战军力不过是几万人而已。其余多为辎重兵种,这些兵干些运粮建营的活儿还可以,要说打仗,却是不行。带上这许多的事物,打起仗来,自是不易。有的时候,大军在外与敌对峙,不得以,还要从后方运粮到前线去,所以速度慢是一定的。可真正说起来,军队打仗,大多数的时间有要花在路上,真正两军对决所要的时间反而不是很长。”
    说到此处,诸葛英扫了扫赵榛,心不禁感叹这个少年真的是只有十岁么?她继续说道:“大人这里计算的好,士兵只带衣被、食盐、干粮干肉,加上兵器、甲具,也不过五十斤左右重,这点的重量,对于士兵来说,倒也吃得住,而大人专门训练士兵行军,真是上上之策,相信大人把这批士兵训练出来,一定可以令人吃惊!”
    第117章 明教来人
    诸葛英扫了扫赵榛,心不禁感叹这个少年真的是只有十岁么?她继续说道:“大人这里计算的好,士兵只带衣被、食盐、干粮干肉,加上兵器、甲具,也不过五十斤左右重,这点的重量,对于士兵来说,倒也吃得住,而大人专门训练士兵行军,真是上上之策,相信大人把这批士兵训练出来,一定可以令人吃惊!”
    看着诸葛英,赵榛微笑着说道:“你看我的亲卫左右二军如何,他们都是这样训练出来的,不过他们很多人由步兵转变为了骑兵。我本欲把这批士兵的行军训练定为半年,一边训练他们长时间的行军,一边训练他们在行军作战,这样下来,半年的时间,怎都可以得到一支意志坚强的强军。可惜我用人太紧,等我四万大军与金军作战之后,一定会战死不少人,他们就必须补充进来。没办法,只好只训几个月。现在年底,金军主力明年就会全部北上,我们只有半年的时间打出一片天,必须抓紧哇!”
    诸葛英笑道:“王爷想要的太多了,就我所看,天下各国训练兵马,没有王爷这般严苟的。就算金队也没有如此严格的训练,只是大人,你这样练兵,好是好,就是太过费钱粮了。”
    赵榛道:“我是这样算帐的,比如说我的手下有兵源百万,我一下子招征了这批士兵,随便的对付,这样可得强军么?当然不能,只是兵数会多一点,如果将领会用兵会用计,也许可以胜上一两场,但于根本无益。唯强兵才可出良将,再好的将军如果手下的士兵平庸,那就一切都完了。可如果我用这百万人的军费只征召两十万人,哪怕十万人,这样我一定可以把这十几二十万人训练好,得成精兵。如此一来,虽然兵少了,可我的实力却是强了,在兵强的情况下,将军有多大的才华就可以展现多少才华。同时,我只招了十几二十万兵,这就意味着,我省下了八十万名壮劳力,也许这八十万名壮劳力当兵算不了什么,不堪一击,但他们可以为我工作,种田也可,种树也行,还可以做工,开矿。如此一来,我多了八十万个给我上税的。我这样说你明白了么?”
    诸葛英的美目亮起,道:“是啊,打仗首先练兵。当年春秋战国时期,兵圣孙武子助吴伐楚,首要做的不是别的,而就是练兵!不把兵练强了,怎么如臂使指……可叹我大宋民强却国弱,兵源素质天下第一,可却缺少训练……”
    赵榛对宋国的兵事自有研究,当下道:“不是我宋朝不想练兵,但问题是,官僚军队腐化,从根子上烂了。这练兵一道,除了军纪严明之外,想要做到士兵听令拼死训练,就一定要他们吃得饱,吃的好。士兵吃饱吃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饱食,吃肉食,他们才有足够的体力从事训练,而且身体也更加强健。
    不然的话,士兵纵是练,也是练得苦,练得累,练得疲,却怎么可能练强?可叹宋国大军,除了亲兵死士在战前可以吃到一点肉,还不一定带饱的。
    军官将军们个个富的流油,这样的军队如何能行!”宋朝的士兵是可怜的,收入少克扣多,岳家军为何忠心于岳飞?因为当同样是名将的张俊,将自己的银子铸了千斤银球的“没奈何”时,他却身穿粗布麻布衣服,将所有资财都充作军饷。这也是赵构忌惮他,要杀他的原因之一。
    诸葛英感慨万端:“饱食……饱食……天下百姓所求者无过温饱,然却不能得,能饥一餐饱一餐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更有甚者饿死了也是正常的。我信军总帅府人口在百多万人,加上解州、河之民足有千万之众,其却要养几十万的兵,还要饱食,王爷,你能这样撑的下来吗?”